English

天地健非法传销善后不利

1998-06-25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郑直 我有话说

日前,多名读者同时向本报投诉,反映天地健成立网络营销中心搞非法传销,国务院通知下发后又不积极善后。

据这些人士称,天地健北京分公司于去年12月份成立了“天地健集团网络营销中心”,该中心只有营业执照而无法人执照,实施未经批准的传销行为。加入其中的业务员每人需交1360元,得到一瓶海狗鞭酒和12小盒海狗鞭胶囊。此后,每发展一个下线,必须如是向该中心交1360元买同样产品,这些产品的市场价总计800余元,从山东总公司的批发价总计约二三百元。

据悉,今年2月,该中心停止活动,亦不再发放奖金,一切合约作废。4月份,天地健集团董事长葛林涛又成立了一家量子公司,要求网络中心的传销员每人再交100元钱以获取转入量子公司的资格,不许退货,但对没有业绩的传销员可以给予每人4小盒海狗鞭胶囊加16元钱的补偿。而传销员普遍认为,天地健未经批准搞传销已属违法,不退货更无道理。

记者在传销员提供的材料里发现,他们每人加入该中心时均与“天地健集团网络营销中心山东天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盖有“天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业务员申请合约书”和“救助补偿福利合同书”,后者相当于一份保险合同,业务员在发生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意外损失时可依其得到救助补偿。一些传销员告诉记者,他们加入网络中心是看中了这些相当于养老保险的福利补偿,感觉花1360元就有了后半生的依靠,没想到进入的是一个非法传销公司。一名名叫安艳荣的妇女告诉记者,她今年3月遭车祸致伤,至今还在吃药,但天地健并未给她意外伤害补偿。

记者电话采访了天地健集团董事长葛林涛。葛称此事与该公司无关,是一个外人让其出30万人民币入股。还说现在闹事的都是些自己赚了钱还不知足的传销商。对于记者提出国家并未批准天地健搞传销的质问,葛林涛敷衍说,国家才批了几家搞传销呀。

提及天地健在济南尤其是在广州长期大量散发盗用本报印刷广告的事件,葛说,“广州的事和天地健无关,而且和你们报社有协议。”记者认为天地健广告和天地健集团无关的说法不能成立,并要求葛拿出所谓的协议,葛说不给。记者同时提醒葛林涛,直到最近两日,北京的很多药店里仍能看见天地健印发的海狗鞭广告,这些广告不仅没有北京的广告批号,而且宣传内容多为卫生部所批之外的东西,说明天地健的非法行为至今仍未停止。

[值班总编推荐] 以劳动谱写时代华章

[值班总编推荐] 青年的朋友习近平

[值班总编推荐] 让青春在科技创新中焕发更加绚丽 ...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